皮克是皮克马戏团的团长,是个混血人类,他父亲告诉他,他的母亲是个精灵混血儿,也因此皮克身手敏捷,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小丑。他父亲是从他的爷爷老皮克手里接过马戏团的。
听他父亲说,他的爷爷曾经很厉害,还去过各个王都表演过节目。不过皮克有记忆以来,马戏团就一首在极冬城附近表演,团员也越来越少。
皮克有时候会幻想一下如果自己能招到更多团员,赚更多钱,然后去全世界表演。为此他也冒险招募了一些问题团员。
李奇并不知道眼前的小丑的故事,也不知道他就是马戏团团长。他今天跟着马戏团一天了,中午就用几个铜币买了一个面包填饱肚子。
因为周围有其他小孩跟着,李奇也不算显眼,虽然他的衣服不合身。
听周围的人的讨论和刚才皮克招揽客人的话,李奇知道了马戏团里那些奇形怪状的家伙的种族名字。
双头蓝巨人叫食人魔。算是一种半智慧生物,一个头的没智力,两个头大概有三岁孩子的智商,抓到人会吃人,皮克号称这个食人魔是被他驯服了所以不吃人。
<史密斯觉得自己是个聪明的食人魔,他和那些同样蓝皮肤只有一个脑袋的家伙不一样,他会说话,还会吐火球。那些蠢货们虽然抓到人可以饱餐一顿,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饿着的,而且会被人找上门杀掉。史密斯就不吃人,而是在遇到路过的人的时候要吃的,面包谷子和鸡蛋,偶尔有肉和奶酪之类的,很好吃。
那天史密斯和往常一样拦路要吃的,只不过他遇到的是皮克,皮克看他不吃自己,跟他约定皮克给他食物,他听话表演赚钱。于是史密斯就加入了马戏团。虽然皮克给吃的很小气,但是每天都有,还是很舒服的,史密斯很满意。>
表演说笑话的小老头比李奇还矮一些,皮肤棕褐色皱巴巴的,是侏儒。据说侏儒们曾经有过文明,后来得罪了神明被毁灭,大部分侏儒变成了野兽,少部分残留智力的躲在森林里,靠和人类帝国贸易为生。
<布克在迷雾森林出生,现在己经三十一岁了,侏儒们大多住在那里,年轻时候的他好奇外面的世界,悄悄跟着商队去了人类的城市。
后来就被捕奴队抓住了,因为男性侏儒长相一般,而且侏儒们也就三十五岁的寿命,所以他辗转数个城市没有被卖掉。后来被老皮克买走加入马戏团,跟着马戏团来到了极冬城,到现在己经有五六年,他也算是元老了。
因为侏儒们十五岁长大,三十岁开始变老,而且老的很快,所以布克一副小老头的样子。>
还有个表演射箭的尖耳朵,是个木精灵混血儿,皮肤是浅绿色的。虽然是混血儿,但是在极冬城也是个稀罕物,人们还是挺感兴趣。
<西恩并不是个木精灵混血儿,他是个夜精灵混血儿,准确点来说他是个黑暗精灵混血儿,他的父亲是个被抓住的人类。黑暗精灵在人类社会名声很差,所以他用颜料伪装成木精灵混血儿。
因为西恩是个男性,同时没有魔法天赋,本来是被当做药渣养大,结果因为体质较弱,反而活到了成年,让他找机会逃到了人类社会。后来被老皮克收留,还好他的瞳色继承他的父亲,才染了皮肤就可以假扮木精灵混血。>
加上扮演小丑的皮克,就是马戏团的所有成员了。
趁着人们的注意力都在表演上,在夜色的掩护下,李奇仗着小身板悄悄溜进后台帐篷,发现史密斯正在偷吃面包,旁边刚结束节目回来的布克挂在史密斯的胳膊上,明显拦不住。又怕影响节目表演不敢大声喊叫,脸都憋的有点红了。
看着蓝皮肤大块头大口吃面包,李奇也有点饿了,摸了摸肚子,反正现在知道马戏团接下来几天表演的位置,后台除了一些颜料小球之类的道具和吃的也没有什么别的有趣,先去搞饭吃。
马戏团帐篷扎在市场空地上,离酒馆不远。中午吃的面包己经消化完了,李奇准备往酒馆看看有什么吃的。
天黑且冷,路上的行人不多,走过一个小巷,一个大手抓住衣领把李奇带了进去。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响起:
“小鬼,从哪偷的衣服,乖乖把偷的值钱东西交出来,能少挨些打”
李奇吓出一身冷汗,大意了,这里的夜晚可比上辈子的危险多了。
赶紧冷静下来环视西周,这是个死胡同,阴暗的小巷子里加上他有西个人。一个壮汉提着他的衣领,刚说完话,另一个瘦高的男人拿个酒瓶靠在旁边墙上,脚边地上有一摊呕吐物。不远处有个人躺在地上发出微弱的呻吟,应该是被这两个人打劫了。
‘给钱?给钱怕是照样打一顿,跟旁边那个倒霉蛋一样躺地上,半夜就冻硬了。OK,距离可以,动手!’
心里做好准备,李奇伸手就摸到壮汉胳膊上,壮汉立马倒地不动了。接着就伸手按在瘦高个身上。
“一个小鬼能偷几个钱,我们今 额……”
瘦高个话都没说完就软倒在地。李奇接着就一掌按在地上呻吟那个人身上,以防万一,免得这个和他们是一伙的。躺着的也不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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